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根据区人民法院执行辅助、文职辅助、书记员队伍现状,院党组研究决定委托辽宁景程劳务派遣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1年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现就招聘对象、岗位设置以及招聘程序等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计划、岗位及人数
1.执行辅助10名,主要职责为协助进行执行工作。
2.书记员及文职辅助5名,主要职责为庭前庭中事务、案卷材料整理及其他审判辅助或办公行政管理辅助工作。
3.两个岗位在未达到报名比例时可以择优调剂,最终招入人员需结合工作实际服从分配。
二、招聘原则
1.德才兼备原则。
2.民主公开原则。
3.公平竞争原则。
4.择优聘用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和为人品行。
3. 专业、学历及其他条件要求:执行辅助岗位,专业不限,岗位限制男性,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的学位。
书记员及文职辅助岗位,专业不限,男女不限,本科及以上,具有相应的学位。
同等条件下,有文体特长者优先录用。
4.报考年龄为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相应辅助职位的,如果具有两年以上党政(群)机关工作相关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无口吃,无重听,会普通话;无色觉异常。
6.应聘人员,对通过测试的人员,参照事业编制人员招录的标准和程序组织面试和政审,择优录用。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与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正式的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四、招聘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笔试(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其中,速录技能测试采用机考方式进行。
(一)报名(由于疫情原因,实施网上邮箱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9日—2021年8月25日
2.报名邮箱:2422449788@qq.com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需向邮箱上传《营口市鲅鱼圈区人民法院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自行填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蓝底免冠证件照、征信报告。网上报名后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以电话的形式通知结果。
4.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在“营口人事人才网”官方网站中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栏目中信息的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