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龙川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职位和条件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龙母人民法庭警务辅助人员,女性,1名。
龙川县人民法院警务辅助人员,女性,2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广东省河源市户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应聘辅警应当年满18周岁(即2003年11月8日前出生),最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11月8日前出生);
3.具有高中(含中专、中技)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纹身,身高160cm以上,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沟通能力;
5.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退役军人、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体育学院、警察院校毕业生;
6.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因公牺牲政法干警和在职干警子女;
7.报考龙母人民法庭警务辅助人员,在同等条件下,户籍地或者居住地在龙母镇的优先录用;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被判处死刑、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曾因违纪行为被解除合同或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警务辅助人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及聘用的程序进行,通过公平竞争、择优选用。
本招聘公告同时在龙川县人民政府网、龙川县广播电视、龙川县人民法院官网平台以及龙川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日至11月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龙川县人民法院办公大楼七楼政治部(地址:龙川县老隆镇新城开发区6号小区)
报名时须携带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学历毕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免冠大一寸彩色相片3张、个人征信报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请考生自行登录网站下载《龙川县人民法院2021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后双面打印。不得由他人代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