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工作人员(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审判业务部门法官助理10名
二、工作地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
三、岗位职责:
法官助理属于审判辅助人员,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指导当事人举证,协助法官完成庭前会议、证据交换,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庭前调解和诉讼中的调解工作;
(二)受法官指派或协助法官调查取证、办理保全、鉴定、评估;
(三)收集与案件审理相关的法律条文、司法解释、指导案例、裁判指引等参考资料,整理和分析案件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协助法官草拟法律文书;
(四)协助法官开展调研、审判流程管理以及法官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办理院、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法官助理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二)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全日制专科学历且在法院系统担任书记员3年以上。上述两项条件符合一项即可;
(三)年龄35周岁以内,硕士研究生及在法院系统担任书记员3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内;
(四)能熟练使用电脑和Word办公软件;
(五)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健康条件和心理素质。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18日)
(六)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党纪政务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聘用后具有任职回避情形的,具体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方式
自愿报名,经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合格择优录用。
六、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8日至2021年11月25日(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广安市广安区官盛新区通江三路360号201),联系电话:0826-8851011。
3.报名时需提交的证件和资料:
(1)填写《法官助理报名表》(见附件,填好后双面打印);
(2)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及相关资格证书、荣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3)本人近期1寸白底正面彩色免冠照片1张现场报名。
(4)请仔细阅读提交证件及资料,不符合要求的不收取报名资料。
(二)资格审查
由广安安辑人力资源派遣有限公司组织人员,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