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6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平等、择优原则;
(二)自愿选择与部门需要相结合原则;
(三)德能条件与岗位要求相匹配原则。
二、人员范围及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一)招聘职位及名额
聘用制书记员5名;聘用制文员1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优先;
4.年龄为23周岁至35周岁(1987年3月至1999年3月期间出生);
5.聘用制书记员需掌握打字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聘用制文员需具备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
6.考生限双鸭山市行政区划内户籍;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立案调查的;
2.曾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管理处罚的;
3.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4.曾因严重违反其他单位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本人或本人近亲属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在其他单位兼职的;
7.在校或从业期间因违规违纪行为受到党政处分的;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9.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及聘用制文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公开招聘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核、笔试、打字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进行。打字技能测试为资格考试,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笔试、面试成绩分别占总分的50%。考试(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关注“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
四、报名
(一)网上报名。请考生关注双鸭山市尖山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或官方网站查看《招聘公告》,并下载《报名表》(见附件1);报考者需填写《报名表》并在照片处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发送至指定邮箱jsqfyzgk@163.com(报名表文件命名为:报考职位+本人姓名)。注:考生不可重复报名,只可选择一个基层法院。
(二)报名时间。2022年3月27日至2022年3月31日。
(三)现场资格审核。拟定于2022年4月3日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发布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