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检察院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改革,通过编制外聘用方式增补书记员,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素质优良、队伍稳定、充满活力的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畅通书记员职业发展路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等四部门下发的《河北省法院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过渡性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聘用制书记员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操守;
(三)现在河北省人民检察院、石家庄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的合同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
(四)具有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
(五)达到计算机速录技能要求(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100字以上、正确率在98%以上);
(六)熟悉法律基础知识,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掌握书记员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
(二)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四)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五)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现役军人或者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七)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检察院工作的。
二、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招考职位、招考名额等详见《2018年度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聘用制书记员过渡性招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见附件),报考人员可下载查阅。对《职位表》及报考有关问题需要咨询的,请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9:00至9月12日16:00。报名网站为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河北辅警考试交流群 326124826)。
报考人员报名时,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蓝底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00kb)。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并填写一个职位,使用同一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单位和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三)网上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可于报名后至9月13日16:00前,登录河北省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网上资格审查工作由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