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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150人)

2022江苏南通市通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150人)

通才人才网 | 2022-05-06

为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促进司法公正,推进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广泛、有序参与司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2022年通州区人民陪审员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本次选任150名人民陪审员,其中,随机抽选120名,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30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选任程序

通过“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确定并分配人民陪审员名额

由区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要求,确定人民陪审员名额数、随机抽选以及需要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

(二)发布选任公告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向社会发布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公告期为三十日。

(三)候选人的产生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十倍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3.组织推荐。公民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人民团体征得本人同意后进行推荐。

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四)资格审查

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对人民陪审员候选人、人民陪审员申请人和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