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区法院书记员9名。
三、报考条件
(一)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4、责任心强,服从组织调配。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与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岗位要求详见下表:(附件)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系指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报名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不得报考);
3、我区在职编外聘用人员(如有隐瞒个人情况报考的,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及参加考试:
1、近14天有中高风险/疫情发生地市旅居史的;
2、有与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接或次密接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3、近14天内有直接接触进口冷链食品或进口物品从业史的;
4、安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
5、行程码带*的;
6、体温超过37.3度的。
严禁隐瞒个人情况及冒用他人安康码、行程码,隐瞒冒用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成绩及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为加强监督,体现公平、公正,区监察委依法对与招聘工作有关监察对象实施监察。
具体招聘程序及办法如下:
(一)公告
2022年5月9日在《大江晚报》上公告,同时在弋江区政府网站、芜湖人才网等媒体上公布招聘方案。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本人须签订《报考人员诚信及健康承诺书》,故不得代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12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报名地点:弋江区为民服务中心1号楼2楼二号会议室报名处(利民东路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