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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浙江下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2017浙江下城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下城区人民政府 | 2017-10-12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为强化我区人民群众在司法领域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增强区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司法公开,增强司法权威,现决定面向社会选任人民陪审员若干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个人政历清楚,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经历;

2、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3、截止2017年11月10日,年满二十三周岁,女性不超过六十二周岁、男性不超过六十五周岁;

4、热心参与审判工作,公道正派;有时间保障能参加案件陪审。

5、户籍所在地、常住地属下城区或工作单位在下城区域内。

6、具有法律工作经验或有专业特长才者,可适当放宽选任条件。

二、报名方式

1、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基层组织征得本人同意后,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推荐;

2、自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三、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以内,即截止到2017年11月10日止。

四、其他事项

1、推荐报名的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自荐报名的填写《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提交本人一寸近照2张和户籍所属辖区派出所无犯罪记录证明,并提供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人民陪审员人选推荐表》、《人民陪审员人选申请表》可向下城法院索取,也可通过下城政府官网、下城法院官网、下城司法局官网下载后自行打印。

3、所提供的证件原件需送交下城法院政治处核对(下城法院地址:下城区香积寺东路109号)。

4、联系电话:。

原标题:关于选任下城区人民陪审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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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

杭州市下城区司法局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