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衢州法院系统的条件:
1、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地点、联系方式详见下表。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须携带材料:
(1)按报考岗位自行下载《2022年衢州法院系统司法雇员招录报名表》(附件4),填写完整并粘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1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户籍要求的户口本、结婚证以及在衢州市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5)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有效的劳动合同书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6)应主动提供能证明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受委托人除携带上述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附件6下载)和受委托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
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资格初审,广纳公司负责进行资格复审。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本次招聘按1:3比例开考,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相应核减。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所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
(三)公布核减(销)岗位
报名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将进行核减,岗位核减(销)情况将通过衢州人才网向社会公布。报考岗位被核销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
(四)考试
经资格初审后,参加统一组织的考试,根据岗位需要,具体考试形式详见《计划表》。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考试科目为“幼儿教育”专业卷),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衢州法院系统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2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对象。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缺考、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得入围下一考试环节。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
2.面试。采用结构化或半结构化面试方法,考察应试者的综合能力以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考生按面试通知书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采用面试、面试+技能测试考试形式的岗位,如出现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超过25人(含25人),增设笔试环节,考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笔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4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入围面试。此类笔试成绩不计入面试、技能测试总成绩。
3.技能测试。衢州法院系统“技能测试”采用“看打”和“听打”的机考方式,考察报考者文字录入的能力;衢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驾驶岗位的技能测试为驾驶技术考试,考试车型为手动挡轿车;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衢州市青少年宫专业技能测试采用模拟情景无生授课、技能展示等方式考察报考者教学能力和技术水平,满分为100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总成绩计算方式。(1)衢州市特殊教育学校幼儿教育岗位,总成绩按笔试分占40%,技能测试分占60%折合计算;(2)采用笔试+面试、面试+技能测试、笔试+技能测试考试形式的岗位,总成绩按考试科目各占50%折合计算总成绩;(3)采用直接面试考试形式的岗位,面试分即为总成绩;面试分相同的,以评委组对该考生面试评分之和,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仍然重分的,另行加试。(4)法院系统的笔试成绩按笔试分、机考分各50%折合计算,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折合计算。(总成绩均以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
笔试准考证发放(下载)时间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领取(下载)时间以后续衢州人才网通知为准。
(五)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总成绩相等,笔试+面试、笔试+技能测试的岗位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技能测试的岗位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地点由用工单位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该岗位可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由各用工单位负责,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聘用的依据。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录用前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依次递补。
(七)公示
用工单位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拟录用人选在衢州人才网、各用工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公示3日及以上时间。
(八)聘用
1.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由用工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务派遣合同。聘用人员年度薪酬福利按照《衢州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薪酬福利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执行。拟聘用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2.在试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1)入职前后提供虚假信息的;(2)无法完成用工单位分配的工作任务或工作指标的;(3)存在竞业限制的;(4)违反法律法规、单位规定等行为的;(5)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应解聘的其他情形。
(九)招聘结果备案及编外用工备选库补录
1.招聘结束后,用工单位填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结果备案表》《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录用人员名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符合纳入备选库人员名单》,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2.经笔试进入面试且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和直接参加面试、经面试入围技能测试成绩合格的未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的除外),征得本人同意后,纳入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备选库,由广纳公司负责补录更新《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公开招聘符合纳入备选库人员名单》。
3.在集中组织编外用工招聘之前,若有机关事业单位急需招聘编外人员,根据用工单位申请,经市人力社保局同意,可从备选库符合岗位条件人员中按不高于1:5比例择优组织面试或面谈,达成意向人选,按照招聘流程组织体检、考察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