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聘用制法官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聘用制法官助理10名。该岗位人员协助法官履行职责,完成审判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对象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法律或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
(三)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及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
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的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方式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报批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考生登陆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统一报名。报名时间为2022年08月24日9:00至08月30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实名申领安康码,认真阅读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约为300-500像素,大小为100kb以下)。
网上资格审查仅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不作为最终审核依据。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聘资格。
(二)资格初审
1.考生必须于个人报名后24小时至09月01日16:00前登录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9月2日16:00前通过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按规定缴纳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已缴费但未参加考试应聘者,费用不做退回。
2.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数与招聘岗位缴费人数的比例达到1:3的方可开考,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因比例不足而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报名结束后申请退费。
3.为有效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各位报考人员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本次招聘具体笔试时间及疫情防控告知将视疫情发展情况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公布的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并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证原件参加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分为《法律综合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民事判决书)》两项。法律综合知识和法律文书制作(民事判决书)满分各为100分。按6:4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计算分别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3.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上报名服务平台(http://ahexam.cn/)公布笔试成绩(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依据笔试总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
本公告发布后,如遇疫情形势及国家防疫工作部署变化,则按照最新的防疫要求执行,笔试形式与其他信息再做相应调整。
(四)资格复审
面试入围人员面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1:3的比例(比例不足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被确定为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笔试准考证、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1寸白底照片1张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1.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1)与报考条件不符的;
(2)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
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
2.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及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