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本单位编外用工需求,经有关部门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司法雇员4名(劳务派遣制)、协警4名、速录员1名、安检员1名。
二、招录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同等条件下法律类专业优先;
(三)具有绍兴市越城区或柯桥区户籍;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三)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四)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三、待遇、管理
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薪酬待遇具体咨询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
四、招录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 报名时间:10月8日9:00—10月12日16:00。应聘人员填写好《招录报名表》。自愿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不写应聘岗位的视作报名无效。应聘人员将《招录报名表》、报考者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kqfyzzb@163.com,发邮件时主题栏须注明“报考岗位+姓名”。
同一职位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该职位已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
2. 资格初审:采用网络初审的形式开展,初审结果一般于10月17日前通过回复报名邮件的方式通知。
(二)准考证
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科目及时间
1. 考试科目:综合基础知识。
2. 考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
3. 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以准考证为准。
4. 报考司法雇员1、司法雇员2、速录员岗位的考生还需加考一门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录入速度、准确率等,形式为听打和看打。专业技能测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 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50分。招考人数在3人以下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报考司法雇员1、司法雇员2、速录员岗位的,根据综合基础知识成绩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的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招考人数在3人以上的职位,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对象。
(四)资格复审
面试进行前,对拟参加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资格,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