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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2人公告

2018浙江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招聘驾驶员2人公告

龙湾区人民政府 | 2018-09-27

根据工作需要,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驾驶员2名(男性)。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品行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及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退伍军人及经常居住地在龙湾地区者优先;

4、年龄40周岁以内(计算至2018年12月31日为止);

5、具有高中以上学历;

6、持C1以上驾驶执照;

7、具有3年及以上实际驾驶经验。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18年9月26日至2018年9月30日上午8:45-11:30,下午14:15-16:30;

2、地点: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永宁西路516号龙湾区检察院政治部909办公室;

3、填写《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编制外驾驶员报名表》,提交一寸免冠彩照两张。

4、资格初审:查验由报考者本人提供的报名表、身份证、户口簿或经常居住地证明、学历证书、驾驶证(以上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资料应真实、准确,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二)面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技能测评

(三)体检、考察

1、体检:按考试成绩从到低分的排序。然后按招聘计划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考察:经体检合格的人选由本院进行考察。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按测评成绩从到低分进行一次性递补。

(四)录用

经体检、考察,集体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予以录用。

四、待遇、管理

实行合同制管理,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通过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待遇面谈。

五、本公告由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原标题: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驾驶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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