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沈河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简章》,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定于2017年11月15日、16日进行面试,现将面试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
2017年11月15日(周三)、16日(周四)。参加上午面试的考生于早8:30集合完毕;参加下午面试的考生于下午1:00集合完毕。(详见附件2)
二、面试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集合地点在沈河区人民法院一楼大厅。
三、面试人员
按照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照岗位招录数量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四、注意事项
面试考生需着正装带好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准时到达集合地点,迟到15分钟以上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原标题:沈河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及面试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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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河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沈河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