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体制改革要求和工作需要,井冈山市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增加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若干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书记员8名。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品德好,热爱法院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强
2、大专以上学历,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条件,能熟练操作office或wps,excel办公软件操作。
3、年龄在18—40周岁之间,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标准。
4、同等条件下,具有法律或法学专业知识者优先,已婚已育妇女优先。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曾被开除公职。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及现役军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方式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在报名截止日前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无违法违纪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2张到我院政工科报名;也可在报名截止日前将相关报名材料发送至。
2、报名时间:2018年10月20日起至2018年12月1日。
3、资格审查:由我院政工科、监察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通知报名者本人。
4、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分考试、面试、体检、公告。
1、考试分业务技能、计算机考试和面试。
2、业务技能考试
(1)笔试包含公共基础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写作能力测试,分值共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含相关法律法规)60分,写作40分。
(2)计算机考试、文字录入50分,计算机应用操作50分。
(3)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后,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2.面试
(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素质,分值100分。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1.面试后,按三项考试成绩总分从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由受检人员交纳。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考察资格。
(五)公示
笔试、面试、体检合格后确定聘用人员,在万安县人民政府网予以公布,公示时间为七天。
六、聘用人员性质及待遇
1.聘用人员性质。聘用后为聘任制书记员(属编制外用工),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月工资1700元,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正式签订聘任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2.聘用后待遇。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300元(其中基本工资2000元、绩效工资300元),并按国家政策规定由单位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工作日院食堂提供膳食并享受同等优惠,中午提供休息室。
3.所聘用人员实行绩效考核制度,一年一考核,工作积极成绩突出的给予奖励;年度考核合格的续聘,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聘用期间,如遇政策性清退,则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七.本公告由万安县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曾春明
联系电话: (法院办公室)
原标题:万安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万安县人民法院
2018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