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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辽宁沈河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体检通知

2017辽宁沈河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体检通知

根据《沈河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简章》,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名单已经公示,现将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时间:

本周四(11月23日)早8时45分。

二、体检地点:

沈阳市红十字会医院四楼体检中心前台集合(沈阳市沈河区中山路389号 )。

三、注意事项:

体检当日早晨需空腹,也不能喝水。体检前一天不能饮酒。

四、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自理(每人337.12元)。

五、其他事项:

未按时参加体检人员,按自行放弃招录处理。

体检联系人:储驰

原标题:沈河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审判辅助人员体检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