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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惠州惠城区人民法院面招聘32名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2018年广东惠州惠城区人民法院面招聘32名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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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审判工作需要,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32名,其中法官助理15名,书记员1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23日至2018年10月25日(共3天),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惠州市惠城区河南岸苏屋墩路12号,惠城区人民法院602办公室。联系电话:。

3、报名方式:下载并填写《报名表》2份(附件一),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近期计生证明和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及2张近期1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含电子版),到上述地点现场报名。

4、资格审查。按上述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10月26日到本院领取准考证。

二、招录职位、报考条件及薪酬待遇等

详见附件二。

三、考试录用

我院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方式,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要求为准。

1、笔试。主要考察思维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2、打字测试。进行中文录入打字测试,打字测试成绩计入总成绩。

3、面试。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能力和形象举止。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确定体检对象及体检。

①法官助理主要撰写法律文书,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书记员主要进行庭审速录,按笔试、打字测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30%、30%计算,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②体检由我院统一组织,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录用。体检合格的,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如实填写《报名表》,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或有弄虚作假、瞒报个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2、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笔试、打字测试、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司法辅助人员一经录用,要服从分配。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间将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附件一:

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