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采取随机抽选、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组织推荐和个人申请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超过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1.随机抽选:县司法局会同县人民法院、县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
3.个人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县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
4.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产生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报名事宜: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或《人民陪审员单位推荐表》纸质正反面打印填写一式两份和电子稿(电子稿发送至邮箱);
②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③本人近期免冠2寸蓝底彩色照片3张和电子照片(电子照片发送至邮箱)。
(3)报名时间:从2018年10月22日起至2018年11月9日止(双休日除外),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17:00。
(4)报名地点和联系方式:
①缙云县司法局四楼基层科(联系人:施晓伟 赵雨菁 联系电话: )
②缙云县司法局壶镇司法所(联系人:刘盛霞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