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关于选任人民陪审员公告》(南司发〔2024〕9号)等有关规定,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会同南湖区人民法院、南湖区公安分局,通过随机抽选和个人报名、组织推荐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经过相关单位资格审查,确定107名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现予公示(排名不分先后)。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公示的拟任人选存在不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资格条件的,均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形式向南湖区司法局或南湖区人民法院反映。单位反映问题,需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请署真实姓名,来信请寄挂号信,邮政编码314051。
公示时间: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联系方式:
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凌公塘路1260号南湖区行政中心1269室),联系电话0573-82838515 。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望湖路616号南湖区人民法院608室),联系电话0573-823181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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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
嘉兴市南湖区公安分局
嘉兴市南湖区司法局
2024年12月18日
原标题:嘉兴市南湖区拟提请任命人民陪审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nanhu.gov.cn/art/2024/12/18/art_1229282549_542625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