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太仓市人民检察院招聘编外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简章》要求,经报名、考核、体检、政审等程序,拟录用2人,现予公示,公示期间为2020年10月9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间无影响录用的情况办理录用手续。公示期间,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或问题线索,可实名向太仓市纪委监委第十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反映,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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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10月9日
原标题:录用公示
文章来源:http://sztc.jsjc.gov.cn/yw/202010/t20201009_110677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