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辅助人员的公告》有关规定,经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确定苏刚、杜敏、胡宗才、陈小满等4名同志为我院拟聘用合同辅助人员(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2021年8月19日至8月23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电话:19915990730
单位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群文街2号嘉来涪滨印象政法大楼
邮编:621000
特此公示。
点击下载>>>
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8日
原标题: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辅助人员拟聘用人员公示
文章来源:http://jkq.my.gov.cn/yqyw/ggtz/2690378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