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和《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陪审员统一选任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昌江县面向社会公开选任人民陪审员。昌江县司法局会同昌江县人民法院、昌江县公安局,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随机抽选、征询意见、资格审核等程序,现将拟任命为昌江县人民陪审员的39名同志予以公示。
公示期间欢迎广大干部群众进行监督,对不符合人民陪审员任职条件的,在公示期间可以来电或来访等形式进行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昌江县人民陪审员统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所反映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确有影响任职情形的,将取消其任职资格。
公示期间:2021年9月6日至9月10日(五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昌江县人民陪审员统一选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地点: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北路236号
联系方式: 0898- 26652209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08: 00- 11: 30,下午14: 30- 17: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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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江黎族自治县司法局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9月6日
原标题:2021年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陪审员拟任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changjiang/0400/202109/56b2f53703644d2e88e2af95cc2340b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