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公告》的规定,经过资格审查、综合考核、体检、考察及递补等程序,以下1名同志符合递补录用条件,拟予录用,现予以公示:(附件)
公示期为2021年11月24日至11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署名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室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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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
2021年11月24日
原标题: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合同制辅助人员拟补录人选公示 20211124
文章来源:http://www.yuexiu.gov.cn/zwgk/rsxx/gkzkzp/content/post_79307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