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我院拟录用为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按规定予以公示(人员信息附后)。
在公示期限内,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政治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
受理部门: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处
地 址:茂名市油城九路5号大院6楼618室
邮政编码:525000
联系电话:0668-237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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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月12日
原标题:关于拟录用李洁滢、关东玲为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的公示 20220113
文章来源:http://mmrs.maoming.gov.cn/xwzx/tzgg/content/post_9822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