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及资格审查工作已结束,现将面试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员名单
详见附件1。
二、面试有关安排
(一)总体安排
本次面试设3个考点(司法厅考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考点、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考点),具体面试日程安排详见附件2。
(二)面试时间
2020年12月12日-14日,上午10:00,下午15:30(均为北京时间)。
(三)面试地点
1.司法厅考点:自治区司法厅,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泉街626号(乘坐931、4102、536B、501、801、505路公交车在司法警官学校站下车)。
2.自治区监狱管理局考点:自治区监狱管理局2号楼,乌鲁木齐市和田一街209号(乌鲁木齐市第34小学对面,乘坐3、902路公交车在七一酱园站下车后,沿吐鲁番路向东行走1公里右转进入和田一街;或乘坐10、16路公交车在建机场站下车后,行走至马路斜对面进入和田一街)。
3.自治区戒毒管理局考点:自治区戒毒管理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骑马山路300号(乘坐45、2004路在异型钢材厂站下车,往北100米;或乘坐29、34、37、98、301路公交车在骑马山路口下车,往南行走500米;或brt5号线畅和苑站下车,往南行走600米)。
三、面试内容
结构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
四、成绩计算方法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最低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成绩在考试总成绩中按比例折合计算。
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网站()公布。
管理岗位,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专业技术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工勤技能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环节。笔试、面试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入围人员经确认放弃资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有关要求
(一)考生须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到达考场(北京时间上午9:30,下午15:00),核对有效证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未按时到场者,视为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开始后到达的考生视为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截至抽签当日,入围面试人员经确认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
(三)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未带证件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面试期间,考生须自觉服从疫情防控管理要求,面试期间全程佩戴口罩(面试答题时可摘掉口罩),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接受工作人员引导,复习资料、通讯工具等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面试结束后,可取回物品离开。
(五)考生面试当天须提供本人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并使用手机下载安装“中国新疆政务服务”手机APP,按要求填写提交健康状况信息,获取“健康通行码”,并持续关注“健康通行码”状态,“健康通行码”为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方可正常参加考试。
(六)考生须及时关注自治区司法厅发布的招聘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以防错过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因报考人员未及时关注阅读有关公告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面试咨询
自治区司法厅:;
自治区监狱管理局:;
自治区戒毒管理局:。
七、面试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自治区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司法厅纪检监察组。
原标题:2020年自治区司法厅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sft.xinjiang.gov.cn/xjsft/tzgg/202012/26cff716f64e4ac7bd46d7312daf4d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