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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司法局选聘5人公告

2026黑龙江双鸭山市集贤县司法局选聘5人公告

双鸭山在线网 | 2026-08-1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触角,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管理办法》《黑龙江省行政执法监督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集贤县司法局决定选聘第二批县级行政执法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调解员、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新闻媒体工作者、律师、社区工作者、民营企业家、专家学者等热心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人员。

二、选聘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备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集贤建设;

2.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法律知识和行政执法业务知识,遵守相关保密规定,能客观公正地开展监督工作;

3.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本县年满18周岁以上,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的常住公民,品行良好,公道正派,身体健康;

5.无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严重失信记录等;

6.行政执法人员不得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

三、选聘名额及方式

通过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特邀等方式,拟选聘县级行政执法监督员5名。

四、工作职责

1.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社会监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记录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等有关情况;

2.及时向司法行政机关反映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建议,转递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

3.应邀参加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行政执法监督活动;

4.受司法行政机关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开展专题调查研究、座谈,对行政执法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积极参加行政执法监督理论和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掌握与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业务知识;

6.接受问卷调查,协助收集涉及行政执法的社情民意;

7.承担县司法局安排的其他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3日至8月26日。

报名方式:填写《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县司法局指定邮箱,纸质版送至县司法局。

(二)审核批准

县司法局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各项必备因素择优选聘监督员,并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三)选定及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无争议的拟选聘人员颁发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书,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六、聘用期限

行政执法监督员实行聘任制,每届任期3年;届满未获续聘的,自然解聘,由聘任机关注销行政执法监督员证件。任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以行政执法监督员身份从事其他活动的,取消其行政执法监督员资格。

七、其他事项

行政执法监督员履行行政执法监督职责为义务性质,无工作报酬,县司法局为行政执法监督员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供必要的理论和业务培训。

联系方式:集贤县司法局

地址:集贤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文广大厦9号门二楼行政复议与行政执法监督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9-4663234

电子邮箱:jxsfxzzf@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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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贤县司法局选聘岗位表

行政执法监督员申请表

集贤县司法局

2026年8月13日

原标题:集贤县司法局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g5OTcwMDMzNw==&mid=2247588708&idx=3&sn=757d84b8a20f7ca9d4f79508ce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