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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那曲市巴青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公告

2026那曲市巴青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藏党办发〔2021〕6号)、《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法〔2022〕85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有敬业精神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因近期有专职人民调解员辞职,根据巴青县人民调解工作实际,巴青县司法局联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和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优先录用。招聘工作由巴青县人社局牵头,巴青县司法局配合,巴青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负责监督。

二、招聘人数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职位

结合巴青县人民调解工作实际需要,计划为贡日乡、岗切乡各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1名,共计2名,属聘用的专职人民调解员。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热爱人民调解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者优先;

4.西藏巴青籍优先,懂藏汉双语,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及以上高校毕业生2名;法律专业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的;

4.曾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兄弟姐妹)曾因危害国家安全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6.其他有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三、工作职责

(一)积极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线索,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在充分听取当事人陈述和调查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通过说服、教育、规劝、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三)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注重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

(四)认真做好纠纷受理登记、调解工作统计、文书档案管理和报送案例等工作;

(五)自觉接受司法行政部门、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指导管理,严格遵守人民调解委员会制度规定,积极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业务培训;

(六)认真完成司法行政部门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26年10月8日—10月12日(10:00-11:00;15:30-18:30)。

2.报名方式和地址: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需到巴青县司法局(三楼)报名,免收报名费。地址:巴青县达尔塘路8号。

3.报名资料:报考人员须提供《巴青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巴青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政审表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身份证、学历证书、相关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1寸照片2张(含电子版)等相关信息,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报名一律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及进入笔试人员名单在“巴青融媒”“平安巴青”“巴青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占6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准考证,笔试工作由巴青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6年10月14日。

2.笔试地点:拟定县司法局四楼会议室。

3.笔试内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西藏自治区人民调解条例》、时事政治、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基础写作能力等内容,满分100分。

4.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法律基础知识测试50分,综合文字写作能力测试50分,总分100分。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并按照招录名额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10月16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占40%)

1.面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2.面试地点:巴青县司法局。

3.面试主要内容:此次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藏汉双语)、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计算机操作能力。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后,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于10月23日完成公示。

(四)体检

体检人员于10月26日统一前往巴青县人民医院进行体检,待出具健康体检报告后公布拟录用人员名单。

(五)录用及待遇

1.录用:招聘录用人员由巴青县司法局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并颁发聘书。如专职人民调解员在合同期内出现违规违纪违法或不能胜任人民调解相关工作的,县司法局有权终止合同。

2.待遇:(1)以基础工资和“以案定补”补助组成,工资待遇4500元/月,含个人缴存“三险”(工伤、失业、养老);(2)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3500元。(3)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4)住房自行解决。

五、报名咨询和举报监督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18289102223、13228987439、13908960423

2.举报监督电话:0896—3612628


附件1.

附件2.



巴青县司法局

2026年10月8日


原标题:那曲市巴青县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5NTU2NDYyNg==&mid=2247486183&idx=1&sn=51e29544ae6c1d067ca9af887d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