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
本次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公告发布后,经统计报名情况,符合原岗位专业条件报考人员不足,难以完成本次3人的招聘计划。经研究决定: 1.岗位资格条件调整:原岗位“法学专业”要求调整为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法学专业人员;学历、户籍等其他资格条件不变(本地大学本科)。 2.报名截止时间顺延至10月26日。
根据西藏自治区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司发〔2022〕85号)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中的作用,在察雅县建立一支人员相对稳定、专业素质较高、敬业精神较强的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因我县人民调解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基本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平、公开、公正、竞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方式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综合成绩最优者依次录用。
二、招聘职位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职位
本次察雅县共招聘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专职人民调解员身份为编外人员。招聘的3名调解人员后续将分配至乡镇司法所工作,如不适应乡镇工作环境、难以坚持基层工作的,请勿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考试招聘对象:察雅县籍未就业大学生,熟练掌握藏汉双语,年龄21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取得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一定文字表达、专业素养和组织协调能力。法学专业、有人民调解工作经历、具备调解能力、持有法律职业资格者优先。(备注:已享受就业岗位、公益性岗位、三支一扶等岗位政策人员不得报名)
4.热爱人民调解事业,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从事过人民调解工作者优先。
5.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具有机关、事业单位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凡有以下情形不得报名
(一)正在社区服刑或曾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结案的;
(二)开除公职或被行政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的;
(三)在公务员考试、司法考试等各类考试中存在舞弊行为的;
(四)现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和在职企事业单位人员;
(五)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原因不宜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
四、工作内容
(一)承办调处司法行政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或派驻机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委员会交办或承办矛盾纠纷;
(二)协助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向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咨询服务;
(三)做好纠纷的受理登记、调查笔录(取证)、调解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检查和督促生效协议书的履行、回访、归档和统计上报等工作;
(四)开展经常性的人民调解法律法规、人民调解工作知识等公共宣传活动;
(五)做好县司法局、人民调解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报名和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0月21日至2026年10月26日。
(二)报名方式
此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本人可到察雅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报名。
(三)报名资料
本人到现场报名。需要提前如实填写《2026年察雅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报名表》,不得弄虚作假。提供本人1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工作由察雅县司法局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并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微信公众号“法治察雅a”、“网信察雅”等媒体上予以公布。
六、考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
(一)笔试时间
另行通知
(二)笔试地点
另行通知
(三)笔试(占60%)
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人员参加笔试。笔试考务工作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实施。
1.笔试内容:时事政治、文字理解与表达、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常识判断、调解案例分析等。
2.划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考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统一划定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四)面试(占40%)
1.笔试合格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面试。
2.面试以结构化为主(含调解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语言表达能力、藏汉双语水平、组织协调能力,职业技能,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统一安排。
七、体检
进入面试人员,需向县司法局提供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的近三个月内有效的健康体检报告。
八、考察政审
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九、录用及待遇
(一)录用
政审合格人员,由昌都市察雅县司法局统一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个月,劳动合同一年一签。
(二)待遇
1.工资待遇试用期一个月,标准为每人每月工资3000元(不含个人缴存“三险”),正式录用后按照二类区每人每月工资5400元(包含“三险”),三类区每人每月工资5700元(包含“三险”)。
2.聘用人员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工作满一年,享有带薪休假30天。
十、注意事项
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联系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察雅县司法局在体检、政审和录用环节将电话告知本人相关事项,如因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络的,后果自负。
附件:
咨询电话:0895-4602777、19330564322、15208059903
察雅县司法局
2026年10月21日
原标题:2026年察雅县关于公开招聘专职人民调解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U3ODMyOTI2Mg==&mid=2247487978&idx=1&sn=92c47ac27b8154cb948c02b4f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