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2019年四川省法院检察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广安市法院系统2019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本次有1名考生进入递补体检环节(详见附件)。
二、体检安排
(一)递补参加体检时间待定,待确定后提前电话通知递补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二)递补体检项目及标准。递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政策规定执行。
(三)递补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证件照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规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体检需缴纳体检费550元。
2.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前三天应保持正常饮食,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及食用高脂肪、高蛋白类食物,避免剧烈运动。
3.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不再进食,保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4.体检采取入闱封闭方式,参加体检的考生不得携带移动电话等通讯设备,已携带的按要求一律统一上交存放,未上交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体检资格。考生家属不得跟随、陪检。
5.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要求,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
6.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体检结论公告之日起7日(工作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考生自负。
7.因递补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递补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相应缩减、取消录用名额。
8.考生参加体检时,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9.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除核验身份和体检医生检查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参加体检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体检纪律
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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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体检递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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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9月7日
原标题:关于2019年广安市法院系统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递补体检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dj.gov.cn/news/noticeinfo.html?id=cd1e4158f17611eaa3f1fa163e6b30b2&num=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