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19年8月12日组织滨州市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范围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反馈的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8月12日上午6:30
地点: 滨州市公安局附楼5楼会议室(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一路391号),集体乘车到指定医院体检。
三、体检须知
1、参加体检人员须携带身份证、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特巡警职位每人425元,其他职位每人400元。
2、除特殊情况经市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外,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检查有关体检项目,特殊标准未作规定的职位或项目,仍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中请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和妇科检查。
其他未尽事宜,按《2019年山东省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等有关规定执行。
滨州市公安局联系电话:
滨州市公安局
2019年8月9日
原标题:2019年滨州市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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