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关于考试科目
1、问:这次录用考试笔试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行政执法类)》。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主要包括言语理解与表达能力、判断推理能力、数理能力、常识应用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等,考试时限90分钟,满分100分。
《申论(行政执法类)》主要测查报考人员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应当具备的基本能力。测查内容包括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考试时限120分钟,满分100分。
考试大纲通过上海市公务员局网站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2、问:这次考试是如何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的?
答: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笔试总成绩,以招录职位总人数3倍的比例,从到低分排序,确定笔试总分合格分数线。
定向招考本市2017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关于面试
1、问:面试人员名单是如何确定的?
答: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排序,按照招录职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2、问:面试时需带哪些证件和材料?
答: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的原件、考生报名信息表和有关招录机关规定的证件,缺少上述材料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招录机关将取消该报考者参加面试的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面试通知。
3、问:考生如何获取面试(包括体能测评、心理测评)通知?
答:面试(包括体能测评、心理测评)时间、地点、形式及有关要求于11月15日后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同时,考生必须对是否参加面试进行再次确认。考生在网上进行面试确认后,招录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4、问:未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还需参加结构化面试吗?
答:体能测评采取单项淘汰制,未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不再参加结构化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