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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2020年上海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考试: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9-02

问:哪些人员不具有报考资格?

答:不具备报考资格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2)在中央和地方公务员考试中被公务员主管部门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与所报考单位中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需向招录单位进行报备,构成回避关系的招录职位不得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