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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报考有关事项说明

2021年公安部直属事业单位招录人民警察及工作人员报考有关事项说明

(五)关于诚信报考的要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录用全过程,报考信息及证明材料须真实有效。逐人建立报考信息电子档案,并在面试资格复审、录用考察、公示、备案以及试用期内与真实信息进行比对查核。

报考人员应完整、准确、规范填写报考信息。如有弄虚作假、提供情况不实等违规行为的,资格审查将不予通过;在后续录用过程中发现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记入个人诚信记录;已经录用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由于网速等不确定因素,请报考人员错时报考。建议使用IE7及以上浏览器。如使用其他浏览器出现照片上传、登录等方面问题,请尝试IE浏览器重试。

四、非公安院校的公安专业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招考岗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公安部《关于加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工作的意见》《关于公安院校公安专业人才招录培养制度改革的意见》,此次招录部分岗位专门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2021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考。非公安院校毕业生、公安院校非公安专业毕业生不能报考这类岗位。

五、报名期间是否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如遇该岗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岗位因未达到开考比例核销等情况,可改报(调剂)其他岗位。

六、如何界定“应届毕业生”,有何相关要求?

本次招录中所称“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21年毕业的统招统分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得报考)。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高等学历教育各阶段均须脱产取得相应全日制学历和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在2021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职位要求专业条件为报考者最高学历对应专业。

七、报考人员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按照有关要求,本次招录2021年应届博士毕业研究生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应在27周岁以下(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应届本科生应在24周岁以下(1997年1月1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后出生)。

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政治面貌、相关工作经历等,要在2020年12月31日前具备。

八、什么是“京内生源”?

京内生源是指入学前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考生。

九、对岗位信息的条件不清楚的如何咨询?

报考人员对招录岗位信息有疑问要进行咨询或者需进一步确认的,请与招录单位直接联系。招录单位咨询方式可在招录平台上查询。

十、考试前遗失了身份证怎么办?

本次招录考试以身份证作为唯一身份证明材料。遗失身份证的报考人员,须及时到公安机关补办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机关出具带有照片的身份证明材料。

十一、本次考试是否进行考前培训?

不组织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