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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青海公安机关招警考试资格初审、复审

2021年青海公安机关招警考试资格初审、复审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1-03-05

2021年青海公安机关招警考试资格初审、复审

资格初审、复审

(一)资格初审及复审工作由各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组织实施,报考省级以下垂直管理单位职位的考生资格复审由该系统省级单位负责。

(二)考生资格复审时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并与网上报名填写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三)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非特殊情况,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初审及复审工作实行“谁审核、谁负责”责任制,因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或工作失职,使不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通过了笔试、面试,情节轻微的由招录机关负责解释,情节严重的按照《公务员录用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五)在资格复审过程中遇到较大疑议的问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确定。

考生需提供的证件材料

(一)国民教育系列应届毕业生,需携带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生证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材料,并与市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或省直招录机关签订学历、学位及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承诺书。

(二)其他考生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户籍证明、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考职位资格条件所需有关证书等;往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暂扣在学校的,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复印件并加盖毕业院校学籍管理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职位要求考生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根据资格复审单位的要求,提供工作单位的证明、工资发放表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获取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五)在我省服务的“西部计划”志愿者(含“青南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和“特岗教师”四类人员在基层服务的时限、地点及考核情况分别由团省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认定。

(六)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本人通讯联系方式。如要更改联系方式,报考省直机关(含垂管单位)的考生,向招录机关备案;报考市、州及以下职位的考生,向报考职位所在地的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