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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浙江杭州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0人报考范围和条件

2021年浙江杭州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0人报考范围和条件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1-06-04

浙江杭州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50人报考范围和条件

报考人员除应具备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的基本条件、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符合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条件:

(一)政治素质良好,忠诚于党、爱国奉献、为民服务,有志于从事公安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二)2019、2020和2021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19年1月1日至资格复审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相应职位,其中硕士以上毕业生可享受放宽年龄政策。

(三)年满18周岁,大学本科生不超过30周岁(1990年6月10日以后出生),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5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四)学习成绩优良,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1年9月30日前)。

(五)户籍地和生源地不限。

(六)身体健康,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检标准。

(七)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在2020年、2021年浙江省公务员招考中,被录用人员放弃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2年内不得报考。

(八)本次招考所涉及时间年限的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