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审判工作需要,横州市人民法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岗位为聘用司法辅助人员(5名)。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司法辅助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2.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法律、计算机、会计、中文专业优先;
3.年龄为18-35周岁(1990年6月1日至2007年6月1日期间出生);
4.熟悉计算机操作,熟练掌握速记、办公软件运用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法院、检察院辞退的;
3.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且造成不良影响的;
6.其他不适宜担任司法辅助人员情形。
三、用工形式及福利待遇
(一)签订用工合同;
(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为3个月;
(三)薪酬待遇:执行横州市人民法院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并按规定缴交社保及住房公积金。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20日止,其中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除提交复印件外,须提供原件核对):
(1)报名表(见附件1);
(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3)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驾驶证、退役证、受过表彰的荣誉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方式:可通过现场报名或邮寄材料的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或邮寄地址:广西横州市横州镇长安大道187号横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2)联系电话:0771-7263982
注:邮寄报名以寄出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
横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通知参加速录技能测试。
(三)速录技能测试
速录技能测试时长为5分钟,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速录技能测试满分为100分,打字速度60字/分钟以上,准确率60%以上为合格。
(四)面试
面试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法律思维能力、口头表达能力、反应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综合协调能力、仪表仪态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速录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用人单位或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报考人员体检合格后,由横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七)公示
根据速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名单在“横州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由横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核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放弃入职而出现缺额时,均可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八)审批
公示无异议后,横州市人民法院政治部将拟聘人员名单报横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审批。
(九)办理聘用手续
通过审批的,按有关要求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十)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2.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试用期内对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能力、工作实绩和综合能力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不适合岗位工作的解除聘用合同。
附件:1.横州市人民法院2025年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
横州市人民法院
2025年6月9日
原标题:横州市人民法院2025年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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