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港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明港消防救援大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基层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7人,其中驾驶员岗位2人,灭火救援岗位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违法犯罪记录,无赌博嗜好,无吸毒史,无口吃、纹身、狐臭及其他传染性疾病;
3.志愿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
4.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经培训后体能和基本消防业务技能达到规定标准;
5.服从管理且有团队意识,能适应消防救援队伍的管理制度;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本岗位系特殊危险行业,录用后实行准军事化管理,仅限男性报考;
2.高中或中专、职业技术学校等同等学历(含)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
3.年龄18-28周岁,身高165cm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30%,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4.8;解放军、武警部队期满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消防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持有B2驾驶证人员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条件可适当放宽;
4.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军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有体育专业:游泳、长跑、篮球等特长的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和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含试用期内的新进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曾违法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和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5.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或其他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
6.参照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时间、地点
(一)时间:实行24小时驻勤备战,实习期满后每月轮休8天。
(二)地点:明港消防救援大队。
四、用工形式
(一)符合录用条件的,由明港消防救援大队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二)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将依据《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对专职消防员实施准军事化管理。
(三)试用及录用期间对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不服从管理,违反规定的,依据《信阳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管理规定》解聘。
五、聘用管理和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录用后待遇按现行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执行,包括基本工资、职务津贴、职业技能等级津贴、灭火救援高危职业补助等,工资由地方财政全额保障。实习期三个月,实习工资为1800元,转正后工资4500-6500元(含五险一金)。
2.参加工作时间满一年以上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表现优秀者可根据上级或本级培训计划推荐参加B2机动车驾驶、舟艇驾驶、无人机操作飞手等公费培训;
3.工作时间满三年以上的优秀队员,可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4.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每年享受单位安排的免费体检1次;
6.提供工作期间的食宿、服装、被装等;(工作未满一年退出人员服装、被装费用由个人承担)
7.其他国家法律规定的优待政策。
六、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及材料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11月05日,当报名截止且报名人数低于开考要求时,报名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延迟。
2.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电话报名。
报名地点:平桥区明港镇农工路与107国道交叉口向西500米,明港消防救援大队二楼站务部
联系人:
周主任 17839793087 0376-8661940
郭主任 13103765522
3.报名时应提供材料报名表(见附件1,请自行下载填好用A4纸打印),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相关技能证书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认证并打印),户口本复印件,退役军人证复印件;B2驾驶证复印件。报名表和相关复印件均一式一份,另外需提供近期本人征信报告以及1张免冠1寸彩色照片。
(二)考试
1.体能测试
①体能测试由明港消防救援大队统一组织实施,满分为100分。
②测试项目为3000米、单杠引体向上、屈腿仰卧起坐、搬运重物折返,各项目成绩分别占体能测试成绩40%、20%、20%、20%,计分标准按《消防救援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各项标准》(入职标准)(附件2)执行。
③报考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件参加体能测试。
④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
满分为100分。主要是了解应聘者语言表达、综合分析、思维反应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根据体能成绩确定面试人数,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入围办法
报考灭火救援岗位人员按体能50%、面试50%分值比例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入围体检考察人选;总成绩同分者先比较体能测试成绩确定排名。
(四)体检
根据体能考核及面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在体检中,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的内容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
(五)政治考察
考核阶段入围人员应提供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以及个人征信报告。
(六)公示
拟聘用对象公示3天,无异议者办理聘用手续。
(七)签订合同
全部合格人员,将由明港消防救援大队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合同期限为1年。
(八)实习期
实习期为3个月,在实习期间组织开展集中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需进行考核验收;集中培训期间,出现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达到政府专职消防员标准时,将不予录用,新训队员本人承担一切责任;实习期结束明港消防救援大队将依据考核结果及个人表现提出人员聘用意见;实习期间按1800元/月的标准发放培训津贴。
(九)注意事项
1.此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由明港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2.被录取人员入职后6个月内离职的,按照当时招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补录。
3.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考生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举办考试、测试辅导培训班。
5.此次招聘工作所有通知均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保持通讯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6.对于曾经或正在患有不易发现的疾病,如间歇性精神病、癫痫,或腰椎间盘突出、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强直性脊柱炎、周围神经损伤等因训练量增加由隐性转为显性,且体检时不易及时发现的,在招聘阶段未如实报告的,在培训或试用期、工作期间再发病的,按照劳动合同无效处理。
7.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提供证件材料弄虚作假的;
(2)体检或政审不符合要求的;
(3)应聘人自动放弃聘用的;
(4)未在规定时限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职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报名表》
附件2:《消防救援人员体能训练标准》
原标题:明港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救援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xNjE3MTEzOQ==&mid=2659218426&idx=1&sn=8c6c4cc6b3a6c47e27948e2362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