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秦皇岛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有效补充消防救援力量,依据《河北省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市政府《进一步加强全市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实施方案》,按照《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办法(试行)》,结合我市消防工作岗位空缺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共计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54名,其中灭火救援员岗位32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12名、辅助执法员(内勤)岗位8名、财务岗位2名(附件1)。
(二)工作地点:秦皇岛市市区、北戴河新区、卢龙县、青龙满族自治县,由局政治部统一分配。
二、招聘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员招聘对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本市户籍为主;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1997年11月2日至2008年11月1日期间出生);持有A1、A2、B2驾驶证、特种车辆驾驶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符合消防急需岗位专业技能人员年龄可以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5年11月2日以后出生)。
5.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辅助执法员(内勤)岗位、财务岗位应聘人员除具备前款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所学专业应符合消防工作需要。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曾被刑事处罚、行政拘留或者收容教养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被侦查、起诉、审判的;
2.曾被开除公职、责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或受到严重纪律处分的;
3.因在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4.曾被消防救援机构辞退(解除劳动合同),或入职培训期间因个人原因主动离职的;
5.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有较为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癫痫、心脑血管病、腰椎间盘突出、腰肌劳损、半月板损伤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
7.本人及家庭成员中有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缠访上访记录;
8.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聘用情形
各项测试成绩合格且体能测试总成绩不低于24分的招聘对象,符合下列条件的原则上予以优先聘用: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解放军或武警部队服役期满退役士兵、具有2年以上在基层一线灭火救援岗位经历或专职林业扑火经验队员;
2.报考灭火救援员、消防车驾驶员岗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辅助执法员、财务岗位取得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且符合急需岗位专业技能人员(参考《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6年度消防员招录急需专业目录》);
3.持有A1、A2驾驶证、特种车辆驾驶员以及特殊专业人才且报考相应岗位的。
三、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6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
秦皇岛市消防救援局,地址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兴凯湖路6号(附件2)。
(三)报名材料
1.必备材料:
(1)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政治审查登记)表(附件3);
2.根据个人报名岗位情况,需提供材料:
(1)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退出现役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
(2)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需提供有效的学信网学历证明《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从事消防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取得灭火救援等国家职业资格和相关职业资格或其他相关资格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报名消防车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招聘对象的年龄、取得学历、工作经历、各类资格证书等,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6年11月1日。
四、招聘程序
(一)资格审查。由秦皇岛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主要对应聘对象是否符合条件,对报名信息等相关材料和证件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审查。
(二)考试测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招聘对象,分岗位开展考试测试:
(1)应聘灭火救援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的,由秦皇岛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体能测试为1000米跑(必考),原地跳高和立定跳远(两项任选一项),单杠引体向上和俯卧撑(两项任选一项),10米×4折返跑和100米跑(两项任选一项);岗位适应性测试为负重登六楼、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环境搜寻、拖拽。测试标准及评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标准》执行,单项未取得有效成绩的不予招录(附件4)。报考人员需在现场报名时确认考试科目并签字。
(2)应聘辅助执法员(内勤)岗位、财务岗位的,笔试、面试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内容实施,实行量化评分,满分各100分,分别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录。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1:3 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达不到 1:3 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组织面试。
(三)体格检查。由秦皇岛市消防救援局统一组织,根据各岗位考试测试总成绩,灭火救援员、消防车驾驶员按岗位1:1.5确定体检人选;辅助执法员(内勤)、财务岗按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在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招聘对象对检查结果有疑问的,经局政治部门同意,可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四)政治审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有关要求执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不予招聘。
以上各个环节因应聘者问题或自动放弃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五、公示及岗前培训
(一)公示
将考试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情况,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确定拟录用人员
综合考试测试、体格检查、政治考核等情况,按照考核测试成绩排名,结合招聘计划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一并公示。公示期间出现问题或应聘者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招聘不足员额的由灭火救援员岗位递补。
(三)入职培训
录用人员入职培训(试用期)为3个月,全程实行淘汰机制。其中,集中培训时间灭火救援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为2个月,辅助执法员(内勤)岗位、财务岗位为1个月;岗前适应性训练时间灭火救援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为1个月,辅助执法员(内勤)岗位、财务岗位为2个月。凡不服从管理、违反纪律规定、结业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取消录用。其间自动放弃、淘汰的,按照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工作性质和薪资待遇
(一)工作性质
灭火救援员岗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是在政府专职消防队和补充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从事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等工作的人员,实行24小时执勤备勤模式;辅助执法员(内勤)岗位是在消防救援机构从事消防宣传、社会培训、档案管理、窗口受理服务等辅助性工作岗位和协助开展消防监督工作的人员。财务岗位是在消防救援机构协助开展会计核算、预决算编制、资金收支审核、资产管理及财务档案管理等财务辅助工作。在职期间,参照执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条令纲要及相关规章制度,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落实正规的执勤、训练、工作、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作风和严格的纪律。
(二)薪酬待遇
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待遇由用人单位所辖财政负责保障,工资、保险及相关待遇按照秦皇岛市消防救援局相关规定执行。
七、工作提示
(一)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和信息骗取考核资格的,以及在考核测试环节舞弊作弊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期间所有通知、公告均通过秦皇岛消防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报考人员应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查阅信息,注意接收通知,按照通知要求及时参加考核,未能按规定参加任一考核环节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以上内容由秦皇岛市消防救援局发布并享有最终解释权。
(四)招聘办公室电话:0335-5943637(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原标题:秦皇岛市消防救援局2026年度下半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公告
文章来源:http://mp.weixin.qq.com/s?__biz=MjM5MTE1NzYxNQ==&mid=2651247208&idx=1&sn=418e567fdbaa69b5c567eb5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