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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宁营口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

2019辽宁营口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

营口人事人才网 | 2019-06-19

2019辽宁营口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6人公告已经发布,报名时间为2019年6月26-27日,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携带所需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名,更多社会招警考试资讯可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辽人发[2007]1号)和《辽宁省组建留置看护队伍工作实施方案》(辽公通[2018]51号)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经营口市人民政府批准,营口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现面向退伍军人、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及公安机关辅警队伍招聘第二批留置看护事业编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留置看护事业编制人员共26名(详见招聘计划信息表)。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往届普通高校大学毕业生、营口户籍的退伍军人和公安机关辅警。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二)年龄30周岁(含)以下;

(三)退伍军人要求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在服役期间担任过副班长及以上职务;

(四)应往届大学毕业生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五)公安机关辅警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并连续参加公安机关辅警工作两年以上。

报考者的年龄、学历以及招考职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2019年毕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先行报名及考试,经体测、考试、体检、政审、公示并于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书的,可按规定聘用,否则不予聘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的人员,以及本人家庭成员或直系亲属被判处刑罚;

3.本人或直系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现役军人及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

5.其他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情形的。

四、招聘方式

采取体能测试、考试考核方式进行。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人员岗位信息在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发布。

(二)报名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26-2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4:30;

报名地点: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28号)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和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职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职位2∶1比例时,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考者如未按规定要求、时间报考或未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人员须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载并如实填写《营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事业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除此外,符合应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在报考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口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事业编制人员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自行下载附件1,并如实填写);

2.一寸免冠照片3张以及电子版照片一份(jpg格式,50K以内,白底,用光盘刻制)。

3.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退伍证、毕业证原件,并提供上述证件复印件各两份;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

5.与公安机关、政府或劳务派遣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协议复印件。

(三)加分政策

1.从事辅警工作的部队退伍军人加0.5分;

2.在从事辅警工作期间,在全市¬¬¬¬¬¬公安系统评选中,获得营口市公安局及以上荣誉的,加0.5分;

3.曾参与市局选调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工作的辅警,加2分。

4.参加援疆辅警,新疆、西藏服役军人加2分。

5.部队退伍军人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者加2分,二等功以上加5分,担任副班长以上的加1分,担任班长的加2分。

以上加分项可重复累加。

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退伍军人及辅警,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1.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

2.获得荣誉奖励的考生需提供相关荣誉证书和资料。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考试录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小组人员由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和市公安局有关工作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将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确认,并针对岗位特殊性提出有关要求。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证书、退伍军人证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五)体能测评

报名通过的考生在笔试之前,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各项结果均合格的考生,继续进行考试;体能测评不合格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体测项目见附件2。

体能测评时间:2019年7月14日上午9:00

体能测评地点:营口市第一初级中学

打印准考证时间:2019年7月11上午9:00-14日上午9:00

打印准考证地址:营口人事人才网()、营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统一发布。

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