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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充实优化人员结构,加强公安系统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等相关规定,经铜仁市人民政府同意,铜仁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60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招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专项招聘工作的顺利开展,本次专项招聘工作在铜仁市市直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铜仁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招聘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招聘办”),“专项招聘办”设在铜仁市公安局,招聘工作由“专项招聘办”依照本《招聘简章》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和工作程序
专项招聘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公开聘用、公开监督,并按照确定计划、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60名。具体职位条件及招聘计划见《铜仁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专项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面向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进行招聘(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具有良好的政治品德和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为民服务的精神;
3.报考年龄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2001年12月27日及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9年12月28日以后出生);
4.报考人员应具备人民警察录用体检要求的视力标准,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部分职位除外)。
5.男性身高170CM及以上,女性身高160CM及以上,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无残疾、裸露处无明显疤痕,参照人民警察体检有关条件标准。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其他条件要求。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3.截止2019年12月28日服务期未满一届仍在岗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秘密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7.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反失信行为的;
8.在读的在校生或现役军人。
9.不符合职位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10.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五、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统一在“铜仁网”和“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发布招聘公告,网址分别为:
铜仁网网址:;
铜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