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依次按照面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
体检人选、时间、要求等将于面试后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布。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由县交通运输局、人社局组织实施,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查报考资格。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根据总成绩的排序依次递补,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桓仁政府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经确定正式聘用的考生须在聘用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供聘用所需材料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报市人社局备案。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实行五年服务期,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服务期限内不得随意调转其他单位。
五、相关待遇
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全额编制,享受国家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六、有关说明
1.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2、本次考试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考试培训班,不指定任何考试教材,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均与人社部门无关。
七、纪律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规定和要求执行。
2.招聘工作人员在履行组织招聘工作的命题、评卷、监考、面试考官、体检检查等职责及其他相关工作,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3.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了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附件1:桓仁满族自治县“四湖”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
附件2:桓仁满族自治县“四湖”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