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名程序。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者应按照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每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准确性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2.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者应在提交报名申请一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且没有改报其他职位的考生视为弃考。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工作由自治区公安厅负责。
(四)体能测评
参加体能测评的人员为报名资格初审通过的所有人员。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关于本次体能测评的公告。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组织实施,共3个项目,须全部达标方可取得笔试资格。其中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和女子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
1.男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2.女子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
(五)网上缴费
通过体能测评的人员,应于2017年9月8日8:30至9月10日24:00通过网上银行进行缴费,报考费每人100元。
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可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报考者按照属地原则于9月10日18:00前到所在地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银川市报考者到宁夏人事考试中心(银川市兴庆区上海东路40号,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一楼西面服务大厅)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到现场办理有困难的报考者,可委托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代办,逾期不再办理。
体能测评合格的报考者办理缴费手续后,报名资格即被正式确认;农村特困大学生或城市低保人员通过减免报考费申请后,报名资格即被正式确认。2017年9月10日24:00前未缴费或未办理减免报考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名。
笔试准考证在笔试前一周内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逾期未打印准考证或丢失准考证而影响参加笔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