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2022年6月20日(星期一)9∶30至2022年6月26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应聘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应聘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应聘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考生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应聘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拨打技术咨询电话修改。技术受理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25日12∶00,逾期不予受理。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应聘人员,可于2022年7月12日(星期二)9∶00至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9∶00登录报名系统(https://www.bmpta.com/gsjtyst/index.aspx),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一律用汉语作答。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16日(星期六)上午,笔试地点通过笔试准考证向考生告知。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考试类别为综合管理类(A类)。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具体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
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之比的1∶3,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划定最低控制线,招聘单位在笔试前通知应聘人员。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和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应聘人员,应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笔试成绩于2022年8月16日前,在省交通运输厅(http://jtys.gansu.gov.cn/)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供考生查询。
四、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资格复审时间、地点通过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通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招聘计划与应试人数1∶3比例确定,达不到1∶3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的人数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需携带《准考证》,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两张近期正面免冠一寸证件照。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需由所在院校出具证明,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持所在单位有人事管理权限的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相近专业应聘人员需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对不符合招聘条件、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应聘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各招聘单位于8月19日前完成资格复审,并对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审查贯穿聘用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在省交通运输厅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面试采用结构化等方式,实行百分制。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1∶3的,由省交通运输厅划定最低控制线,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
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面试。
六、总成绩确定
面试工作结束后3日内,各招聘单位负责计算出应聘人员总成绩,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满分为300分,换算为百分制后计算总成绩。综合类岗位(202201—202269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60%+面试成绩×40%。执法类岗位(202270—202280岗位),笔试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3×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七、体检
根据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安排,各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时间由各招聘单位电话或微信等方式通知。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实施。应聘人员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人员,给予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的处理。体检不合格者,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按应聘同一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的应聘人员,不得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