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公通字〔2020〕11号)、《关于做好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的通知》(公人训〔2020〕66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参加海西州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考录人民警察的37人政治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名单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1月5日至2021年11月11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电、来访等形式,对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进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反映,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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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海西州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考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结果公示
海西州公安局
2021年11月4日
原标题:2021年海西州公安机关面向公安院校考录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结果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N0321110448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