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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体检通知

2021上海市公安系统人民警察学员招考体检通知

学员 | 2021-06-15
体检通知

考生:

你好!根据招考公告及有关规定,经笔试、面试等程序,你已进入体检名单。现就体检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检携带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二寸彩照- -张;

(二)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

(三)体检费用:男464元/人; 女514元/人;

(四)可查阅本人“随申码”的手机;

(五)填写完毕的《体检承诺书》(附后) ;

(六)毕业于外省市普通高等院校的考生,请提交由学信网(www.chsi.com.cn) 出具的本人学历《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二、体检注意事项

(-)体检前请注意休息,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二)体检当天需进行空腹血液检查、B超等项目,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上午体检的考 生请空腹前往,中午体检的考生早餐酌时酌量(7时后勿进食)。

(三)体检勿穿戴金属饰品,女性体检时勿穿连裤袜及连衣裙,勿穿戴有钢圈的内衣。

四)受检者不宜佩戴隐形眼镜,请自带有框眼镜。

(五)如有近期身体不适情况,以及怀孕或可能怀孕者,需向体检医师提前说明;体检前需如实填写体检表内既往病史等内容,不得涂改。

(六)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

(七)体检需保持安静,陪同人员一律不得进入体检区或。

三、体检复检规定

体检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根据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录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 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规定的项目均不复金。

四、其他事项

(一)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或体检项目未完成中途退出的,视作自愿放弃。

(二)在体检过程中,如发现弄虛作假、冒名顶替等违规作弊行为,将立即取消体检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体检机构受检者体检承诺书 编号:

(流行病学调查承诺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2020 年第1号公告的要求以及《国际卫生条例(2005) 》、《中华 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规定,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坚决遏制疫情蔓延趋势,本人承诺:

1. 本次体检前14天内未在疫情报告地区有工作、旅行史或居住史;未接触过来自有疫情报告地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2.本次体检前14天内未在疫情报告海外国家有居住、旅行、工作史;未接触过来自有疫情报告海外国家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3.否认“聚集性发病”(2周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 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4.否认最近14 天内接触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核酸检测阳性或血清学检测lgG/IgM均阳性)

5.否认最近14天内有发热或呼吸道症状,否认服用过退烧药;

6.否认处于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期内(外地来沪未满14天)。

如以上表述与事实不符,本人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承诺人(签名) :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日期: 2021年6月 日(填写体检当日时间)

上海市普陀区中心医院健康管理中心

*本承诺书由受检者本人签署后交体检机构归档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