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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社会招警考试公安专业知识模拟题(三)

2021年社会招警考试公安专业知识模拟题(三)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1-01-21

1. 张女,某按摩店的员工。李男,无业。某天晚上十点,李男来到按摩店底楼和张女达成协议,由张女为李男手淫一次,李男支付给张女 100 元钱。两人刚来到二楼按摩间,警察就到了,并把两人带回了派出所。关于此案,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张女和李男违法事实成立

B.张女为李男手淫不属于卖淫嫖娼

C.张女为李男手淫构成卖淫嫖娼

D.对张女和李男可以不予处罚

2. 某日,西城派出所接到辖区内居民刘某报警,称文夫张某对其实施家庭暴力。派出所民警到场后,了解到张某有酗酒恶习,经常酒后对妻子进行打骂,后经伤情鉴定,刘某的伤势尚不构成轻伤。对此,公安机关可采取的手段及措施有:

A.依法对张某行政处罚

B.提供法律援助

C.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D.协助刘某就医

3. 下列属于犯罪预备的是:

A.甲为杀人购买毒药

B.乙为抢银行踩点

C.丁声称去偷故宫的文物

D.丙在日记本中写下了详细的杀人计划

4. 某民警在调解一起民事纠纷的过程中,由于措辞不当与群众发生口角。随即旁观的群众拨打了 110 电话,将此事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接警平台及时通知督察部门进行处理。督察机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过程中做法正确的是:

A.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理

B.直接将此事交由法制部门处理

C.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

D.直接采取强行措施将涉事民警带离现场

5. 群众路线是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下列属于贯彻这一根本路线的情形有:

A.组织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B.侦查破案中发动群众提供线索

C 曰常工作中开展便民服务 D.实行警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参考答案】

1.【答案】AC。解析:卖淫嫖娼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不包括推油等按摩服务)(包括阴道交、口淫、手淫、肛交等)的行为。如果行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或者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其中“情节较轻”为已满 14 周岁不满 16 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 16 周岁不满 18 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本题中李某与张女已经完成金钱交易,违法事实成立,构成卖淫嫖娼,不属于“情节较轻”应当给予处罚。故本题答案为 AC。

2.【答案】AD。解析: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无故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可以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公安机关要协助受害人就医。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第二十三条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本题中没有体现刘某不能申请保护令故公安机关不能代为申请。提供法律援助的专门机构为法律援助委员会不是公安机关。故本题正确答案为 AD。

3.【答案】AB。解析: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甲乙都是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丙虽在日记本中写杀人计划,属于一种犯意的表达,并没有实施具有实质危害性的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创造条件的行为,不属于犯罪预备;丁声称去偷文物,也仅是一种犯意的表达,也并没有为此做任何准备,所以也不属于犯罪预备,故本题答案为 AB。

4.【答案】AC。解析:根据《督察条例》第九条,督察机构对群众投诉的正在发生的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出警,按照规定给予现场处置,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人。督察人员在现场督察中发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违法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以及拒绝、阻碍督察人员执行现场督察工作任务的,必要时,可以带离现场。故本题答案为 AC。

5.【答案】ABCD。解析:本题考查公安工作的根本路线。A 选项,与时倶进,推广群众工作新经验,开展群防群治是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之一,正确。B 选项,发动群众提供线索,体现并践行了依靠群众,正确。CD 选项,扎实做好群众工作是贯彻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途径之二。开展便民服务,实行警务公开接受监督都是公安机关做好群众工作的具体体现,正确。故本题答阿伟 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