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________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
A.罪刑法定原则 B.罪刑相适应原则
C.罪责自负原则 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2. 下列情形中,不认为是犯罪的有:
A.甲打电话约朋友李某一起去实施抢劫
B.乙向其朋友赵某表示要杀掉仇人陈某
C.丙为了盗窃张某家财产,毒死了张某家的看家犬
D.丁为方便对刘某实施抢劫,对刘某的活动规律进行跟踪调查
3. 贾某在胡某家当保姆,一日贾某窃取胡某家财物后,在明知该住宅里有人睡觉可能会被烧死的情况下,仍然放火烧房,结果大火导致胡某和三个孩子均被烧死。贾某放火致人死亡的行为属于:
A.直接故意 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 D.过于自信
4. 下列描述中,错误的是:
A.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B.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C.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
D.有期徒刑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抵折刑期二日
5. 小林下班回家,撞见有精神病的孙某正在殴打其母亲,小林见状随手拿起木棍,击打孙某,将孙某赶出家门,其行为属于:
A.正当防卫 B.故意伤害 C.防卫过当 D.刑事纠纷
【参考答案】
1.【答案】A。解析:刑法基本原则为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其中罪刑法定原则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受罚。故本题答案为A。
2.【答案】B。解析:犯罪预备的客观方面行为是外显的、能够被人们发现和了解的外在客观动作表现,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没有具体的主观犯罪动机和客观的行动准备。犯意表示属于思想意识的范畴,不能对社会造成现存的、直接的危害,犯意的表示者常常是出于一时的冲动,用恶害相告来发泄内心的气愤,其真正的用意是为了摆脱内心的不平衡状态,并非产生了犯罪动机,更不是犯罪的预备行为。我国现行刑法坚决摒弃“思想犯罪”,严格区分犯意表示与犯罪预备的界限。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也符合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原则上要将其作为犯罪来处理;犯意表示,无论从行为人的主观真正意图上看,还是从行为人的客观表现来分析,都不是为犯罪而创设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选项A是为了犯罪而勾结共犯的犯罪预备行为;选项B则只是犯意表示,不能认为是犯罪;选项C和D都是为了犯罪而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行为。故本题答案为B。
3.【答案】B。解析:《刑法》第14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其中明知+追求的心态是直接故意,明知+放任的心态是间接故意。本题中,胡某明知屋子里可能有人,自己放火可能导致屋子里的人被烧死,但仍然去放火,对可能存在的造成别人死亡的情形持一种放任的、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所以,贾某对于胡某及其胡某孩子的死亡所持的主观心态为间接故意。故本题答案为B。
4.【答案】D。解析:《刑法》第42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A项正确。第44条规定:“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B项正确。第47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C项正确,D项错误。故本题答案为D。
5.【答案】A。解析:《刑法》第20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孙某正在殴打小林母亲,小林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