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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体能(心理)测试防疫预防告知书

2020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体能(心理)测试防疫预防告知书

上海公务员局 | 2020-10-23

2020年度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

体能(心理)测试防疫预防告知书

各位考生:

大家好!为切实保障广大参加体能(心理)测试考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2020年度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体能测试、心理测试工作安全平稳实施,根据目前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防疫预防要求及措施告知如下,请务必充分知晓理解并遵照执行:

一、参加体能(心理)测试考生务必于10月25日前完成本人"随申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注册申请(可通过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相关手机APP完成),并确保为“绿色”。

二、参加体能(心理)测试考生做好备考期间自主健康监测,于10月25日起记录体温,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上海市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体能(心理)测试考生防疫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对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参加体能(心理)测试考生自10月25日起必须在沪且不得离沪。如14天内有发烧、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症状,应按规定及时就医,体能(心理)测试当天须出示本市二级及以上医院就医凭证。

四、参加面试人员的"随申码"非绿码,或者面试前14天内出现体温≥37.3℃症状,或者面试前14天内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来沪返沪(或有旅行史)的,须持面试前7天内上海指定医院的新冠肺炎核酸和抗体检测的双阴性报告作为面试当日入场凭证。

五、准备期间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场所和密闭空间,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在各种场所保持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勤洗手。

原标题:上海市2020年行政执法类公务员招考体能(心理)测试防疫预防告知书

文章来源:http://www.shacs.gov.cn/CivilServants/CivilServantsDetail/87f2e829-69d3-43ac-9242-2777b2f722d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