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1人公告已发布,于12月12日9:00开始报名,获取更多天津书记员考试资讯关注中公警法考试网。
2019年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招录聘用制书记员101人信息汇总
内容 | 时间 | 注意事项 |
公告发布 | 12月5日 | |
招录职位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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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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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纹身,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0年12月12日以前出生); 3、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或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19年12月12日以前取得学历,详细要求见附件1);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以及有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
网上报名 |
12月12日9:00至12月18日1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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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印准考证 |
12月30日9:00起开放准考证打印功能 |
>>>准考证打印入口(12月30日开通) |
笔试 |
2020年01月04日至05日 |
笔试内容分为《综合能力测试》和《打字技能测试》两项,采取上机考试形式,满分均为100分 |
资格复审 |
2020年01月1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3号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1号楼3层C区环岛 |
面试 | 2020年01月18日 |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具备录取资格。面试考试成绩确定后,当日内公布面试考试成绩,面试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1位。 |
体检 |
体检时间将另行通知 |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报名代码分别排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政审人员名单。当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排名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的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