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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广东深圳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515考试科目有哪些?

2020广东深圳法院招录司法辅助人员515考试科目有哪些?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5-30

本次考试共有四类职位,分别是职位1、职位2、职位3、职位4,四类职位分别对应:

职位1: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

职位2: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法官助理(技术调查官)

职位3:面向社会公开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职位4:面向深圳市高等院校毕业生定向招录的劳动合同制书记员

笔试科目有哪些?

职位1、职位2和职位3的测试科目为两科:《综合素质测试》和《法律知识测试》;

职位4的测试科目为三科:《综合素质测试》《法律知识测试》和《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

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无需参加《法律知识测试》。

笔试成绩如何进行计算?

报考职位1、职位2和职位3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

报考职位4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70%+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成绩×30%。其中,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为听录音输入文字,测试时间为10分钟,语速为110字/分钟,测试成绩=考生输入的文字正确率×100。如若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无法及时开展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将取消计算机操作技能测试,则职位4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40%+法律知识测试成绩×60%。

各职位笔试总成绩合格线分别划定,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面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考生法律知识测试成绩按照满分(100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