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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湖南邵阳市法院系统招书记员274人报名条件有哪些?

2020湖南邵阳市法院系统招书记员274人报名条件有哪些?

中公警法考试网 | 2020-06-11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一般应当具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至2002年6月期间出生)。

全日制法学本科毕业生或已与招聘(用工)单位建立用人或用工关系的,年龄可以放宽到35周岁(1984年6月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

(六)掌握速记等岗位必需的业务技能。

(七)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八)聘用后,服从分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条件: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三)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四)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

三、岗位职责

聘用制书记员是从事审判事务性工作的辅助人员,在法官指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庭前准备的事务性工作;

(二)检查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

(三)负责案件审理中的记录工作;

(四)整理、装订、归档案卷材料;

(五)完成法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